存在镇的人之一

存在这样一个镇子,它叫存在镇。镇子上住着不多的人,发生着不少的故事。
抽象艺术
小说
Author

Midstream

Published

November 19, 2022



存在这样一个镇子,它叫存在镇。

镇子上住着不多的人,发生着不少的故事。

先权且说说那几位,若你们感兴趣存在镇的其他往事,我再抽空诉说。

不会系鞋带的人

真是奇了怪了,世界上竟然还有不会系鞋带的成年人!

但是还真的有,就住在存在镇,他的名字叫任宇。任宇是个普通人,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智力障碍,他只是单纯没有学习系鞋带。

任宇有三双运动鞋,都是需要系鞋带的,但是那三朵端正的蝴蝶结在鞋子买来的时候就已经系在那里了,任宇并没有理解为什么需要学会这个技能然后不断地拆开再重新系上。

任宇当然遇到过鞋带快要散架的时候,每当这时他就会立刻停下脚步,对着那已经呈现出懒散态的鞋带一点一点地调整,直到那朵蝴蝶结再次支楞起来,他再用力拽住两边,用力一拉,好了,又是一颗足以任由任宇积跬步以致千里的漂亮的结。

任宇当然有想过花上两分钟学习一下怎么系鞋带,其实他每一次维护快要散架的鞋带的时候都会这么想,但是,任宇显然不能立刻在大街上开始长达两分钟的一次学习,而且,维护一下双脚的蝴蝶结,也仅仅是十几秒的事情。任宇当然知道,他花在维护鞋带上的无数个十几秒加起来早已远远超过了学习一下系鞋带所需要的时间,但是,谁又会在鞋带没有散架的时候想起来学习系鞋带呢?

这么看来,任宇确实是不需要学会系鞋带的。

咖啡店熟客

章去病是咖啡店的熟客了,但是他只和咖啡店熟,并不和店里的任何一个人相熟,事实上,他不和全世界的任何一个人相熟。或许是因为章去病太普通了。

章去病的身高,体重,相貌,身材,一切的一切都十分普通,他也没什么才气,不会什么技能,没有张扬的个性,也不会把头发染成奇怪的颜色。总之,就是把存在镇所有的人揉在一起,加权平均一下,就是章去病了。

但是章去病也有和大多数人不大一样的地方,比如说,他没有朋友。

章去病是有一些应酬上的“朋友”的,但是没有任何人愿意了解他,接近他,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无趣了。章去病自己也并不觉得这些不咸不淡的朋友称得上朋友,或许他上学的日子里有些真的朋友吧,但是他们如今都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了。唯独章去病,他好像也没有什么“生活”。他不读书,不看电视剧,不打游戏,不运动,不交际,不是说没时间或者没有条件做,只是章去病单纯觉得它们无聊,甚至无聊过一个人无所事事。如果有人问章去病“你有什么爱好”,那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灾难,好在不会有人问无聊到搭章去病的讪。

直到有一天,章去病独自坐在一家咖啡馆和无聊互相消磨,后桌一对男女的谈话钻进他耳朵里。

是的,我也不是经常来这里,我只是觉得女孩子可能会喜欢安静一点的环境,男人说。那也不能说不喜欢啦,女生的声音,我只是相对来说来得少一些。嗯,那你平常应该算是比较喜欢,额,怎么说,就是比较市井,不是,就是比较投入红尘的那种感觉?男生说。就是我感觉我很多时候也喜欢这种……男生没有等到回复接着喋喋不休。

章去病觉得有些滑稽,但又有些温馨,他自己觉得应该是那位男的本想拉着女生聊聊咖啡,结果女生说不常来咖啡厅。大概率他们俩也是才认识不久吧,章去病想,应该是同事?或者女生可能是个实习生?

就这样,章去病一直听到了他们离开,男人说要请女人去吃料理,这时章去病才注意到,竟然已经是快晚饭的时间了。他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么快过,除了睡觉。

自此以后,章去病成了咖啡馆的熟客,几乎存在镇每一家咖啡馆的熟客。他会在每一个闲暇的下午走进一家咖啡馆,然后找到一个座位,听一段陌生人的故事。他觉得这样的自己或许应该会喜欢看小说和听广播,但是再度尝试后,他发现自己依然无法忍受听广播超过五分钟,或是把小说看到第二面。现在的章去病又多了一条不普通的地方了,他应该是知晓存在镇秘辛最多的人了。

起初,章去病常常会羡慕他们,坐在咖啡馆里,或和漂亮的姑娘闲谈,或一本正经的谈生意,或和三五好友吹吹牛逼。不过后来,章去病也就坦然地接受自己,如同隐藏在阴影里的老鼠,在人们欢快用餐时,偷偷啃食一些喜怒哀乐的残渣。

传奇经历者

亚当是存在镇里很受欢迎的一个人,因为大家都喜欢听他讲故事。会讲故事的人很多,但是大家更喜欢找亚当聊天,是因为每每从他口中说出的故事,在曲折离奇的同时,竟然全都是亚当的亲身经历。

叹为观止,这是位传奇亲历者!

亚当是个害怕孤独的人,他喜欢热闹。然而可惜的是,亚当并既没有帅气的外表也不多金,没有好歌喉,更不会些许乐器或是变戏法之类的把戏,这注定了他只能是捧月的众多星点之一。曾经,亚当的存在感堪比章去病。

直到他亲历了煤气爆炸事件。煤气爆炸事件是近百年来存在镇最严重的一次公共安全事故,一条公路地下的煤气管道泄露导致了爆炸,冲击力将公路表面掀起来,露出下方淤积着的泥水,像是撕开了一条还未愈合的血痂。爆炸的公路在市郊,没有伤亡,而亚当是当时唯一的目击者——他正开车穿过那边区域。

“我当时正在开车,起初我以为是爆胎了,”说起这事儿,亚当的表情似乎还残留着惊恐。“其实那天晚上出门之前我就感觉不对劲。”这是第一次,整个聚会上的人都安静下来,等着亚当说起后续。

实际上那天晚上亚当离爆炸点非常远,他只是隐约看到了火光,甚至以为是有人在放爆竹。但是当聚会上的所有人都屏息看向亚当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此刻并不该说一个无聊的故事,于是他根据自己的常识进行了一些夸张,也把自己的地点从千米之外搬到了爆炸点边上。

后来亚当专程又去了几趟爆炸点,观察周边的景物和情况,幻想着他们在爆炸时会是一幅什么场景,然后将其收纳成自己的谈资。

自那之后,亚当不自觉地养成了一个爱看热闹的习惯,这个爱看热闹的习惯后来竟愈演愈烈,演化成了主动追求碰上奇罕事件的习惯。两年前听说精神病院不知出了什么漏子,竟有两三个放风的精神病跑上了大街。人们都避之不及的时候,亚当却闻着精神病的精神味跨越了整个城镇来到了那个街区,还真给他碰上了其中的一位。

“我当时本来打算去微普通公司参观的,”亚当在聚会上说,“你知道的,从我家过去刚好要路过精神病院。”

再后来,在聚会上每每亚当开口说起故事,人们都会逐渐放下自己手头的事,如同捧月的众多星点一般围过来。

“亚当的人生还真是离奇!”人们说。

阅读者

朱莉是存在镇的一抹亮色。

她生的很漂亮,不是精致的那种漂亮,但是眉间的恬淡让人很是舒心。

秋天有时候有人会在咖啡厅临街的落地窗前看到朱莉。往往窗外的灰色人行道上会落上不少橘红的枫叶,一二辆橘黄色的自行车斜斜地靠在斑驳的红色消防栓上。这时窗内的朱莉会带着一顶看起来很是温暖的卡其色软帽,捧着一本白色的书缩在沙发的怀里,淡雅的呢子大衣放在身畔,胸口一个闪亮亮的项链吊坠趁在墨绿的毛衣上。身前的桌上是一杯拉花的咖啡,一个精致的小曲奇。

有时候,也会在公园草坪的某一颗橡树下看到朱莉,多半是夏天。一张野餐垫,一个竹编的挎篮,用白布盖着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她往往靠坐着,捧着一本封皮鲜艳的书,小皮鞋放在边上,穿着短袜的脚不自觉的相互碰撞着。

也有人在图书馆遇到过她,但是似乎仅仅是在阳光明媚的冬天,图书馆有一面高大的彩绘玻璃的墙面,是整个存在镇冬天最能感受到太阳温度的地方。

实际上,朱莉不怎么读书,她也不是很能读进去,这她自己知道。可是每当她在合适的环境里捧着书本的时候,她就能感受到一种神秘的超脱,仿若世界都向后退去,轻柔的背景音乐就在脑海里响起来。她仿若在做一个虔诚的仪式,书本只是凭借,她的精神和思绪早已飘渺在九霄云外。

这何尝不是一种修行。而且有益于存在镇的市容市貌。

其实存在镇最爱阅读的人另有其人,他叫刘大能,他坐不惯马桶,就蹲在上面看书,一看就忘了时间,这么就得了痔疮。小便时他也总拿着一本书在手里,心里头想着书,就尿不干净,裤裆里总是湿的。

一个戏谑的人

戴一鸣是有些才气的,但是他的态度总让人有些无可奈何。

存在镇没人知道,戴一鸣实际上是个多情的人,他会在夜深人静之时暗自哀伤,他会想去偷偷讨好某个漂亮的女生,他看动画片会哭,他开心的时候会吹起口哨给自己做一顿大餐,他也会生气,是的,还从来没人见过戴一鸣生气是什么样子,可实际上,他经常偷偷生气。

其实戴一鸣曾经是写过一首抒情诗的,平心而论应该算是一首不错的诗,可是这首诗从来没有被除了他自己的任何人看过。戴一鸣也曾经想着发表过,甚至只是发在自己社交媒体的朋友圈里,可是他却没有胆量去按下那个发表按钮。

戴一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害怕向他人袒露自己的心绪,更害怕自己试图隐藏的心绪被人揭穿。于是他只好用戏谑和模棱两可来应付一切。

别人问他电影如何,他压住内心的感动嘲笑群演的拙略。

别人指给他路边的乞丐,他要把施舍用不咸不淡的把戏包装起来。

别人问他是不是喜欢那个姑娘,他怀着秘密被揭穿的羞耻感回一个高深莫测微笑。

……

只要假装从未认真,就无懈可击。

最认路的人

威廉是全镇子最认路的人,这是公认的。

威廉的母亲是个路痴,她就是在一次迷路中遇到了威廉的父亲。她记忆力很好,记得请路的名字和街道上的招牌,可就是记不住他们之间的关系。邻居们说,这叫没有方向感,她觉得应该是有道理。

可是自从在威廉的母亲怀上威廉之后,她却突然就获得了她从未拥有过的“方向感”。方向感来得是如此的悄然无声,仿若她一直都拥有着一样,威廉的母亲一直到一次和闺蜜闲聊到百货商场时,她不自觉地用手指向了东边时,她才发现,自己曾经竟然一直无法理解如此浅显的事物。她发觉到自己过去的二十年岁月竟然都如眼明的盲人,倘若她和目的地之间有了隔阂使她不能直视,她便再也寻不见目标。她觉得自己之前挺可笑的。

可自从威廉出生以后,威廉的母亲却惊讶的发现,她的“方向感”再次消失了,消失地悄然无声,仿若她从来不曾拥有过。她再也无法说出她记忆里的任何一个招牌的位置,她无法理解为何自己曾以为识路是浅显的事。她觉得自己之前挺可笑的。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曾短暂拥有过的“方向感”,来自于肚子里的小威廉。她想,蝌蚪小威廉当初肯定是凭借着他的方向感才在曲折的输卵管中找到了自己的那颗卵子。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那颗卵子会带有一丁点儿方向感。

这么来看,威廉的确是从小就展现出了他惊人的方向感,小到他还是一个单细胞。

在威廉小的时候,朋友们最爱玩的游戏就是蒙住威廉的眼睛,让他坐在一把转椅上来回旋转,然后让他指出某个建筑物的方向。小威廉从未失手。后来威廉长大了,成为了一名记者,他依然是全镇子最认路的人,没有之一。

直到有一天威廉去了镇子西边的一个小山村做采访。

可自从进入这个山区,威廉就迷路了。

威廉清楚地记得自己之前在地图上看的山村的位置,他直到现在还能清晰地记起地图的全貌,可是他终于发现为什么有人拿着地图也会迷路了——因为此刻威廉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威廉在几座不大的小山包之间奔走,他的眼前事儿会倏忽闪过村落或是牲畜棚,可是并不是他要去的那个村落或者他要拜访的那个牲畜棚。他扭头离开或是穿过继续向前,可是不知为何那个见过的村子或者棚子又会再次出现在自己的前方。

一股巨大的带着不安的魔幻感摄住了威廉——他无比清晰地记得自己来时的方向,他觉得自己走在一条无限长的山路上,路上永远是重复的那个村子,以及那个牲畜棚。不安的底鼓在威廉心头咚咚敲着,他扭头望向东边镇子的方向,却看到一轮残阳,似乎是整个世界趁威廉不注意偷偷掉了个个儿。

当太阳落下繁星升起的时候,威廉脑中的世界彻底消散了,他再也分不清自己在哪,镇子在哪个方向,刚才的村落和牲畜棚又在哪。一副新的卷轴在威廉脑海中摊开,威廉走着,张望着,在卷轴上书写着,可字迹快速地淡漠下去。未知以威廉为中心,向着周边散发出去。这种感觉突然有些令威廉着迷,当脑中的地图再也无法和现实对应上的时候,威廉发觉到,原来这个世界竟然如此庞大。威廉突然领悟到,地球的学说原来是个骗局,世界的版图应该在一个平面上向四个方向无限的延展下去,在更远的地方应该有着刀劈斧削的峭壁和弥漫着雾气的大泽,有从来没有被接触过的国度和习俗,人可以这样一直一直走下去,永远不会到达尽头,永远都有新的山和湖,新的村落和牲畜棚。

褪去的黑夜并没有带走威廉的迷失——朝阳让他可以指出东方了,可威廉现在丝毫不觉得镇子应该在太阳下方。可威廉也不敢再继续走下去了,他感觉前方已经越发熟悉了,自己一旦走下去,或许那无限展开的世界又要立刻坍缩成一个小小的球,每一个点都被坐标标记得清清楚楚,千万间牲畜棚化作一间,千万里路化作一里,海市蜃楼不再是真实的投影,自己也还没走出存在镇地界……

威廉从来没有如此羡慕过自己的母亲。

出题人

法比奥在存在镇的许多位置精心设计了许多机关,就像一位导演费尽心思地在剧情里安插了许多伏笔。

公元的长椅侧面,煤气公司的天台,还有写在巨幅广告上的小字儿。

这是一套成体系的无比精妙的谜题,你可以从任何一个线索切入,它会指向下一个或者上一个,直到你收集到所有的线索。

平心而论,这套题目并不难,许多线索都极其显而易见,例如在城市许多墙面上都反复出现的一个涂鸦标志,法比奥有心想让这些简单的会引起人好奇心的线索成为整套谜题的入口。其实法比奥在设计的时候还有很多巧妙的点子,可惜他害怕太难导致没有人愿意继续探索。法比奥同时也斥巨资为最终的获胜者挑选了礼品,被他小心地摆放在最后一处谜题后。他并没有提前公开任何信息,因为他相信这个解谜游戏的魅力就在于无意间的发现与探索,若是公布出去,就仿佛一名作家拿着自己的小说解说每一处细节的用意一样,显得自大而可笑,也将那些真正愿意探索的人拒之门外了。

法比奥安静的在镇子里等待了一年。

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任何事物。

出题人法比奥心灰意冷地离开了,他并没有将最终的奖品带走。

没什么可惜的,因为如果一直都没有人知道,那就不存在可惜。



说在最后:本打算给这几位各自写单独的传记的,但是那样或许永远也没有开始的一天了。